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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李紅軍在紹興因搶劫罪被抓,但當時以假身份矇混過關,2008年刑滿釋放。
  李紅軍在庭審期間拿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六十三團場宣教科出具的其治沙墾荒的典型材料。
  南都訊 記者黃文冠 1997年,原南海市大瀝銅鋁型材廠供銷員陳某在押貨途中遇害,車上30噸鋁錠被劫。2013年12月26日,當年製造此案的最後一名要犯李紅軍潛逃16年後在新疆被捕,歸案後賠償了陳某家屬50萬元。最終,法院判處李紅軍11年刑期。
  銷贓未果棄貨潛逃
  1997年10月,李紅軍伙同程玲濱、陶承傑(均已判刑)密謀利用同鄉吳某龍(已判刑)在原南海市大瀝銅鋁型材廠做貨車司機的便利,劫取鋁錠。同月7日,吳某龍駕駛貨車搭載該廠供銷員陳某前往廣州市廣鐵(集團)棠溪貨場中金倉庫提取鋁錠。待陳某提貨後,李紅軍伙同程玲濱、陶承傑等三人要求吳某龍搭載其三人一起回大瀝,吳向陳某提出後,陳表示同意。
  車行至廣佛高速公路沙貝路段時,李紅軍突然用手卡住陳某的頸部,陶承傑抓住陳的雙手,程玲濱用鋁管猛擊陳的頭部,致陳當場死亡。隨後,李紅軍等人搜去陳某3000元及手機一部,並將陳的屍體棄置於廣佛高速公路謝邊收費站附近的灌木叢中,後因銷贓未果丟棄貨車及鋁錠潛逃。
  經價格鑒定,被告人劫取的鋁錠重30噸,價值人民幣440400元。2013年12月26日,李紅軍在新疆被抓獲。
  有一人是搶劫當天才認識
  李紅軍供述,他1996年或1997年8月在重慶豐都縣販賣私鹽,陶承傑和程玲濱是那時候認識的,吳某龍是搶劫當天才認識的。他說,他不記得是誰提議的了,程玲濱以及陶承傑只說是有一車鋁錠要賣掉,他們讓我去聯繫一個叫蔣某的人,搶劫之前他不知道車上還有被害人陳某。搶劫時他用手抓住了陳某的肩膀,沒有使用工具,是程玲濱從車上拿了一個棒子連續敲擊陳某的頭部十多下。陶承傑是抓住陳某的手,程玲濱打陳某的腦袋。
  吳某龍當時哭了,好像在喊“不要再打了”。作案後他們就坐車回了重慶,搶來的錢應該在回去的路上花掉了,但起訴書中所稱的手機最後去了哪裡他完全沒有印象了,他不記得當時的錢由誰支配的。
  歸案後賠償死者家屬50萬
  2004年,李紅軍在紹興因搶劫罪被抓,但當時他以姚忠平的身份矇混過關,2008年刑滿釋放。隨後他逃到新疆。他在新疆有兩個名字及身份,一個是蔣子航,一個是蔣建軍。
  2013年12月,新疆霍城墾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在工作中發現居住在新疆兵團第四師六十二團的蔣子航,為重慶市豐都縣上網在逃人員李紅軍。2013年12月26日,新疆建設兵團農四師62團刑警隊通知他去派出所以協助調查販賣私鹽為由,將他抓獲。
  李紅軍在庭審期間出具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六十三團場宣教科出具的《治沙墾荒的生態衛士——— 記在邊防一線堅持8年治沙的蔣建軍夫婦》等證據材料,以證明案發後的近17年的潛逃期間,他積極協助司法機關工作、拯救落水兒童,從事打工、經營等,做了大量對社會“有益”的事情。
  李紅軍歸案後,賠償了陳某家屬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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